會計準則是從技術的角度對會計實務處理提出的要求,我國2007年1月1日起在國內上市公司開始實施新會計準則。盈余管理則是在不違反會計準則的前提下,利用會計準則的漏洞或尚未規范的盲區,從而使經營者自身利益或企業市場價值達到最大化。由于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有意識的對盈余管理進行了抑制,公司的治理結構須主動調整完善。
  一、新會計準則下盈余管理規范
  新會計準則對盈余管理進行了有意識的反制,與舊會計準則及以往會計制度規定資產應建立減值準備相比,新會計準則降低了利用資產值準備主調節盈余的可能性;同時對公允價值的運用過程也進行了一定的限制,基于我國國情,與國際會計準則相比我國公允價值使用的前提及范圍較為謹慎;此外新會計準則在有反制盈余管理措施中有意識的消除了以往會計準則中的盲區,進一步完善了會計披露的要求,這在一定程度上牽制了企業的盈余管理,增強了企業損益信息的透明度。
  新會計準則客觀上增加了盈余管理的空間,如借款費用資本化范圍擴大和公允價值運用范圍的拓展等。借款費用資本化范圍由原來僅限于“為購建固定資產的專門借款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擴大到“為需要經過相當長的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存貨、投資性房地產等的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費用”;公允價值運用范圍的拓展方面,新準則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共同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方面的確認與計量中引入了公允價值計量屬性。
  二、我國上市公司當前公司治理結構現狀
  當前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主要有股權結構復雜、債務約束機制、外部審計監督不嚴格,法律環境不健全等問題。
  我國上市公司股權結構極為復雜,當前我國存在兩個相互分離的A股和B股證券市場,而股權分置改革前,上市公司的股票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人為分割,非流通股在上市公司的股份比重中卻占了“半壁江山”,由于其限制性其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這就導致上市公司股票的低流通性。我國資本市發展時間短暫,企業債券市場并不發達,上市公司的主要債權人是銀行。雖然國有商業銀行也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銀行還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政府及其他因素的牽制,貸款的發放不能獨立。由于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改革時間較短,外部審計監督不夠嚴格,注冊會計師自身素質有待提高。因此,外部獨立審計往往不能客觀,公正的發表審計意見。此外,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在經濟環境變化的客觀情況下,也使得會計準則體系面臨嚴重挑戰。
  三、新會計準則下盈余管理對公司治理結構完善
  公司治理結構是指公司股東通過構建對經理人的激勵和監督機制,著重解決二者之間委托代理問題而形成的,以比較完善的市場運作機制和內部控制機制為基礎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主要從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入手,從主觀能動到客觀環境的改觀。
  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內部環境可以從完善公司內部與外部兩方面進行。首先要建立報酬和業績相對稱的激勵機制。在激勵相容的報酬契約中,經營者的業績衡量不僅應采用會計數據,同時還需采用股價和其他非財務數據衡量,減少會計數據的依賴,增強業績指標的客觀性和全面性。其次建立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鏈接互動機制,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是企業防止機會主義盈余管理,保障財務報告質量的外部和內部機制,兩個機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公司治理與內部控制的相互獨立將難以保障財務報告質量。完善上市公司外部治理結構要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并加強注冊會計師行業監管。要修訂和完善現行的一些制度與辦法,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監督,大力整頓注冊會計師市場,組建一批規模大、素質好、社會信譽高、執業質量一流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
  從外部環境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企業要進一步完善企業會計準則,建立高質量的會計準則體系。企業應當參照國際慣例,進一步修訂完善企業會計準則,盡量減少會計準則中可供選擇的會計程序和方法,以縮小會計政策選擇的空間圍。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問題會不斷涌現,如一些重要的表外信息、無形資產以及一些重要的非經濟信息的披露等,需要會計準則及時進行補充修訂和不斷完善。會計準則應以原則為基礎,但以原則為基礎的準則不再提供詳細的規則,增加了職業判斷的能力,特別是某些特殊的和前所未有的經濟事項,完全倚重于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技術性規則應是會計準則必不可少的補充,有利于把經常性的、重大的經濟領域的具體問題限定在嚴格的范圍下,幫助會計職業人員進行職業判斷、理解。因此,我國會計準則體系制定邏輯應采取以概念框架為依從,會計目標為導向,原則為基礎,規則作為必要補充的思路。
  適度的盈余管理行為并不違背會計原則,從有效市場的角度考慮,企業管理當局的盈余管理行為將傳遞出企業的內部信息,從而使會計信息披露的更加充分,市場更加有效,而基于新會計準則的盈余管理,公司治理結構的合理與完善有利于公司穩定、均衡年度收益,增強公司經營的穩健性、減少國家宏觀經濟的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