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會計要素 靜態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靜態會計要素描述一瞬間的資產和對資產的要求權,反映企業在一定日期的財務狀況。
靜態會計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資產是指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
負債指企業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履行該義務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它是企業債權人對企業資產的要求權,是企業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負債按償還期限的長短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所有者權益指企業投資者對凈資產的要求權,所謂凈資產就是資產減去負債后的差額。它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會計要素的確認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
通過會計要素對會計對象的分類,為會計核算提供了基礎,也為財務報表的構筑提供了基本架構。
會計要素是指會計報表的基本構成要素。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將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股東權益)、收入、費用(成本)和利潤六個會計要素。
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即反映企業在一定日期的財務狀況,是對企業資金運動的靜態反映,屬于靜態要素,是資產負債表的構成要素。
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反映企業在一定時期的經營成果,是對企業資金運動的動態反映,屬于動態要素,是利潤表的構成要素。
會計工作就是圍繞著會計要素的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展開的。確認是指符合會計要素定義和確認條件的項目,納入資產負債和利潤表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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