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標準(MinimumWage)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標準是什么?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前者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后者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工資低于就業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可通過以下三種渠道解決。第一,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熱線投訴;第二,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第三,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最低工資的概念包含以下三個涵義:

1.獲得最低工資的前提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2.最低工資標準是由政府通過立法確定的。

3.只要勞動者提供了法定工作時間的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組成

最低工資標準,通常應當包含以下三個部分:

1.維持勞動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費用,即對勞動者從事一般勞動時消耗體力和腦力給予補償的生活資料的費用。

2.勞動者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

3.勞動者為滿足一般社會勞動要求而不斷提高勞動標準和專業知識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主要特點

1.最低工資保障范圍,不僅包括勞動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勞動者贍養的家庭成員的生活需要。

2.最低工資數額由最低工資率確定。

3.最低工資只確定了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它要求所有的用人單位在向本單位勞動者支付工資或通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數額時,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率確定的工資標準,否則,約定無效,并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適用人群

凡是以工資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勞動者都應實行最低工資制度。

低工資標準的適用范圍有以下幾種情況:

(1)全國實行統一的最低標準工資限額,如美國、加拿大、日本、西班牙、荷蘭、葡萄牙等國。

(2)不同行業規定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法國、比利時。

(3)只是在某些部門實行最低工資限額,但不同產業其限額各不相同,如英國、愛爾蘭。

(4)不實行或只對極少數工人實行最低工資限額的保護,如奧地利、挪威、瑞土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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