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收票據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等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差額,或借方】
應收票據背書轉讓的會計分錄  ?應收票據背書轉讓的通俗解釋
  應收票據背書轉讓是指企業將持有的未到期商業匯票(如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通過在票據背面簽字蓋章的方式,將票據的收款權利轉移給其他企業或個人的行為。這一過程類似于“轉讓一張有法律保障的欠條”,原持票人(背書人)通過轉讓票據權利來結算自身債務或換取所需資源。
  核心特點:
  ?權利轉移:票據權利從原持票人轉移到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可憑票到期收款;
  ?連帶責任:若票據到期付款人無法兌付,原持票人需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應用場景:常用于支付供應商貨款、償還債務或提前變現資金(如貼現)。
  通俗案例:
  A公司向B公司銷售貨物,收到B公司開具的100萬元銀行承兌匯票。A公司因需向C公司采購原材料,便將此匯票背書轉讓給C公司用于支付貨款。此時,C公司成為票據的新持有人,可在到期日向銀行收款。若銀行拒付,A公司需向C公司償還票據金額。
  應收票據概述
  應收票據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
  商業匯票按其承兌人不同,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兩種。
  商業匯票按其是否計息分為不帶息商業匯票和帶息商業匯票兩種。
  帶息票據的到期值等于其面值加上到期應計利息。
  為了反映和監督企業應收票據的取得、票款收回等情況,企業應當設置“應收票據”科目,借方登記企業取得的應收票據的面值,貸方登記到期收回票款或到期前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的票面余額,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期末企業實際持有的商業匯票的票面余額。
  應收票據的入賬價值:價款、增值稅銷項稅額,以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保險費等,扣除商業折扣,不扣除現金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