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同意林業部《關于加強東北、內蒙古地區護林防火工作的報告》現在轉發給你們,請即研究執行。東北、內蒙古林區是當前我國林業和木材生產的主要基地,在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中起著重要作用。因此,必須把護林防火工作擺在重要的位置上,千方百計地保護好森林資源。各省、區對護林防火工作應當進行一次普遍的檢查,特別是防火設施。檢查后要對護林防火工作做出適當安排,一定要把工作放在穩妥可靠的基礎上,做到有備無患。并將檢查結果和布置情況向國務院寫一報告。
  林業部關于加強東北、內蒙古地區護林防火工作的報告
去冬今春東北、國蒙古大部地區降雪較少,特別是大興安嶺地區降水量僅達二至三毫米,據氣象預報三至五月份降水量也將比去年同期偏少,森林火災危險性增大。此外,這幾年隨著體制變更,機構人員有的精減過頭,偏遠大林區護林防火力量有所削弱。根據今春自然條件,加上今年新調入林區修路的人員以及城市上山的安置人員大大增加,以及林區防火力量削弱的情況,這些都是增加火災的危險因素。為了加強護林防火工作,力爭不發生問題,我們提出以下意見:
一、東北、內蒙古林區的護林防火工作,均由各級地方黨政和護林防火指揮部統一布置、統一指揮、統一調動力量,林業企業應當模范地做好自已內部的護林防火工作。東北林業總局應當在業務上進行指導并督促檢查這項工作的開展。
  二、過去一切行之有效的護林防火組織制度和辦法,均必須立即恢復起來;對原有的防火設施應當普遍進行檢查,充分維修利用,使其發揮效能。護林員、森林警察在防火期間必須全力巡邏護林,管理入山人員,執行防火制度,并且應該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電臺在防火期必須實行定時聯系,真正起到靈敏的通訊作用。
  三、防火建設方面的經費,各省、區在育林費內開支的應作適當安排,在事業費開支的也應當安排好。可結合城市精減人口,在火災嚴重地區,設立一些防火站,配備一定機械,開設防火線;同時,進行農、牧、副業等多種經營,一旦發現火災,亦可做為救火機動力量。
  四、根據歷年規律,大火災多發生在鄂倫春、喜桂圖、呼瑪和嫩江等地區,時間多集中在五月下旬到六月上旬。據科學研究及氣象等部門實地調查,在以上地區和時間內,由于氣候關系,往往容易形成一種“干打雷不下雨”的雷暴,極容易和甸子及腐朽木接觸而燃起火災,所以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在布置護林防火工作時,除一般地區外,應該特別重點加強這些地區的工作。
  五、根據今春形勢,護林防火工作宜早作安排,早準備,早行動。應當分地區、分部門、分系統作充分的宣傳動員,加強群眾性的護林防火工作,并且強調地區、部門和系統責任制。對進入林區的修路人員及新入林區的一切人員,應當深入進行宣傳教育,使他們嚴格遵守防火制度,只要把工作做到家,就可以把他們變成一支有組織的防火大軍。
  以上報告如可行,請批轉各有關省、區執行。
  196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