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明開了一家奶茶店,一杯奶茶賣15元。2025年3月他賣了1000杯奶茶,總收入就是:
1000杯×15元=15,000元
這15,000元就是奶茶店的銷售貨物收入。
但如果小明把店里閑置的制冰機租給隔壁小吃店,收了500元租金,這屬于其他業務收入;而奶茶店中獎獲得100元彩票獎金,這屬于營業外收入。三者區別很明顯:?只有靠賣貨賺的錢,才算銷售貨物收入。
什么時候能確認收入?掌握三個關鍵點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和企業實務,確認銷售貨物收入需滿足以下條件:
?東西交到客戶手里,客戶說了算?(控制權轉移):
比如網購衣服,只有快遞顯示“已簽收”,客戶能隨意穿、賣或扔掉這件衣服時,商家才能確認收入。
?反例:若衣服還在運輸途中被燒毀,損失由商家承擔,此時不能確認收入。
?錢能收回來?(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比如奶茶店賣給老客戶100杯奶茶并掛賬,如果該客戶信用良好、長期合作,可以確認收入;
?反例:如果客戶是瀕臨破產的公司,這筆錢大概率收不回來,即使奶茶已送達也不能確認收入。
?價格明確,成本可算?(金額能可靠計量):
比如手機店明碼標價,每部手機5000元,成本3000元,收入和成本都能清晰計算。
特殊場景舉例:
?分期付款:汽車4S店以分期方式賣車,總價20萬元。假設一次性付款的現銷價為18萬元,則按18萬元確認收入,2萬元作為利息分期計入利潤。
?以貨抵債:服裝廠用價值10萬元的T恤抵償15萬元債務,確認收入10萬元,剩余5萬元視為債務重組收益。
銷售貨物收入vs.其他收入:一張表看懂區別
對比項 | ?銷售貨物收入 | ?其他業務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
?來源 | 賣商品(如手機、奶茶) | 次要業務(如出租設備、賣廢料) | 非日常活動(如罰款、中獎) |
?核算科目 | “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 “其他業務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對企業意義 | 核心利潤來源,長期穩定 | 偶爾發生,金額較小 | 不可持續,多為一次性收入 |
?銷售貨物收入:手機店賣出100部手機,收入50萬元;
?其他業務收入:同一手機店出租閑置倉庫,收入1萬元;
?營業外收入:手機店撿到客戶丟失的耳機轉賣,收入200元。
會計怎么做賬?三步走流程
假設某服裝廠賣出1000件T恤,每件售價100元(成本60元),增值稅稅率13%:
?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113,000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100,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00元
?解讀:收到113,000元(含稅),其中100,000元是收入,13,000元是增值稅。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60,000元
貸:庫存商品60,000元
?解讀:賣掉的T恤成本從庫存轉出,匹配收入。
?處理退貨:
如果客戶退回10件T恤:
借:主營業務收入1,000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30元
貸:銀行存款1,130元
?解讀:收入減少1,000元,同時退回貨款和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