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明開了一家奶茶店,買了一臺二手咖啡機花了1萬元。用了兩年后,他以8,000元轉賣給同行。這8,000元就是小明的轉讓財產收入。
但如果小明賣的是當天制作的奶茶,收入屬于銷售貨物收入;把閑置的咖啡機租給別人收租金,屬于其他業務收入。三者區別明顯:?只有通過轉讓長期資產或權益賺的錢,才算轉讓財產收入。
哪些東西轉讓能算轉讓財產收入?
轉讓財產主要包括以下四類:
?有形資產:看得見摸得著的“大件”。
例子:工廠賣掉舊機器,4S店轉手展示車,個人出售二手房。
?無形資產:沒有實體但值錢的“虛擬資產”。
例子:科技公司轉讓專利權,網紅商標被收購,作家出售小說版權。
?股權和債權:投資或借貸產生的權益。
例子:股東賣掉公司股份,銀行轉讓不良貸款,個人轉賣持有的國債。
?其他特殊財產:如生物資產(農場賣奶牛)、數字資產(虛擬貨幣交易)。
什么時候能確認收入?
確認轉讓財產收入需滿足:
?東西徹底交給對方,對方說了算?(控制權轉移):
例子:賣房時完成過戶手續,買家拿到房產證;賣車時交鑰匙并辦完車輛登記。
反例:簽了賣房合同但未過戶,買家不能裝修或轉賣,此時不能確認收入。
?錢大概率能拿到手?(經濟利益流入):
例子:企業轉讓股權已收到首付款,且買方信用良好;
反例:買方是失信被執行人,轉讓款可能收不回,即使簽了合同也不能確認收入。
?價格和成本算得清?(金額可靠計量):
例子:二手設備標價10萬元,原值15萬元,折舊5萬元,凈賺5萬元可明確計算。
特殊場景處理:
?以物換物:用舊機器換新設備,按新設備的市場價確認收入。
?抵債轉讓:用房產抵償100萬元債務,若房產市價90萬元,確認收入90萬元,剩余10萬元視為債務減免。
生活中的常見例子與稅務處理
1.?賣房:普通人最熟悉的轉讓財產
?收入確認:完成過戶且收到房款時確認收入。
?稅務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賣房收入-購房原價-裝修費-貸款利息-稅費
案例:老王2018年花100萬買房,2025年以200萬賣出,裝修花費20萬,貸款利息10萬,中介費5萬。
?應納個稅=(200萬-100萬-20萬-10萬-5萬)×20%=13萬
2.?賣股權:企業和高凈值人群的“大生意”?
?收入確認:股權變更登記完成時確認。
?稅務陷阱:
低價轉讓可能被稅務局核定價格:若公司凈資產100萬,股東以1元轉讓50%股權,稅務局會按50萬核定收入,追繳個稅10萬(50萬×20%)。
3.?轉賣債權:金融機構和個人的“討債變現”?
?案例:銀行將1,000萬不良貸款以600萬轉讓給資產管理公司,賺取600萬收入。
?稅務處理:需按差價繳納增值稅(金融商品轉讓適用6%稅率)。
轉讓財產收入:會計和稅法中的關鍵區別
?對比項 | ?會計處理 | ?稅務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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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時點 | 控制權轉移時(如過戶完成) | 合同生效且收到款項時 |
?成本扣除 | 按歷史成本(原值減折舊) | 可扣除合理費用(如中介費、評估費) |
?特殊優惠 | 無 | 個人唯一住房滿5年免征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