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

存貨轉回減值,通俗來說就是企業“把之前多砍掉的價值補回來”。
比如某服裝廠庫存的羽絨服,去年因市場滯銷計提了10萬元減值(賬面價值從100萬降到90萬),今年市場需求回暖,羽絨服又能按原價賣出,此時企業可以把這10萬元的減值損失“轉回來”,讓賬面價值恢復為100萬元。這一操作遵循會計的謹慎性原則和真實性原則,既不虛增資產,又能動態反映存貨的實際價值。
?為什么要轉回減值?
存貨減值轉回的核心邏輯是?“價值恢復,賬實相符”?。常見場景包括:
?市場需求回升:例如芯片因新品發布滯銷后,行業缺貨導致價格反彈;
?技術/政策變化:某化工原料曾被列為限制品,政策放寬后需求恢復;
?存貨修復利用:臨期食品重新加工后符合銷售標準;
?前期誤判修正:企業原以為產品過時,實際市場接受度高于預期。
對比案例:
?計提減值:2024年某手機廠商庫存舊款機型,因新款上市計提每臺500元減值;
?轉回減值:2025年該舊機型因性價比高成為“懷舊爆款”,市價回升,轉回減值500元/臺。
?轉回減值的條件與限制
根據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轉回需滿足以下條件:
?減值因素消失:必須是導致當初計提減值的直接原因(如技術淘汰、政策限制)已消除,而非其他偶然因素。
舉例:某鋼材因環保限產跌價,若限產政策取消后價格回升,可轉回;但若因國際鐵礦石降價導致鋼材漲價,則不可轉回。
?可變現凈值超過成本:存貨當前預計售價(扣除銷售費用)需高于賬面成本。
?金額限制:轉回金額不得超過原計提的減值總額。
案例:某企業原計提存貨減值20萬元,現可變現凈值回升15萬元→僅能轉回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