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確責任歸屬:若允許隨意修改,經辦人、審批人、會計人員的責任邊界將被模糊化,增加舞弊風險。
通俗比喻:原始憑證如同“經濟交易的出生證明”,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一旦填寫完成,任何私自涂改都會導致證明失效,需由醫院重新開具。
?實務中原始憑證允許更正的情形與操作規范
雖然禁止自行涂改,但特定條件下可通過合法程序修正錯誤:
?1.非金額類錯誤更正
若憑證的名稱、數量、用途等非金額信息有誤,且未涉及核心交易事實,可按以下流程處理:
?步驟一: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如供應商、服務商)在錯誤處直接更正;
?步驟二:在更正位置加蓋出具單位的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確認更正有效性。
實例:某餐廳采購蔬菜,供應商開具的發票中將“西蘭花10kg”誤寫為“花菜10kg”。供應商可在原發票上劃線更正為“西蘭花”,并加蓋發票專用章,餐廳憑此入賬。
?2.金額錯誤:必須重開,禁止更正
金額是原始憑證的核心要素,任何金額錯誤(包括大小寫不一致、數字錯位等)均需由出具單位重新開具憑證,原憑證作廢。
實例:某建筑公司收到鋼材供應商發票,金額誤將“12,000元”寫成“21,000元”。該公司需退回發票,要求供應商重新開具正確金額的發票,并將原發票標注“作廢”字樣。
?3.電子憑證的特殊處理
對于電子發票、電子合同等數字化憑證:
?錯誤修正:需通過稅務系統或電子簽約平臺重新生成,不得直接修改源文件;
?作廢標識:原錯誤憑證需在系統中標記為“已沖紅”或“已作廢”,確保數據可追溯。
?企業常見違規場景與法律風險
?場景1:掩蓋事實的惡意涂改
?行為:私自修改原始憑證內容以虛增成本、減少收入(如將“禮品費”改為“辦公用品”);
?后果:根據《會計法》第四十三條,涉事單位面臨5萬-10萬元罰款,直接責任人可被追究刑事責任。
?場景2:未經授權的“修正”?
?行為:會計人員發現憑證錯誤后,未聯系出具單位,直接用修正液覆蓋或重新填寫;
?后果:該憑證喪失法律效力,稅務機關可判定成本費用不得稅前扣除,導致企業補稅及滯納金。
?場景3:重復利用作廢憑證
?行為:將已更正重開的原始憑證與原錯誤憑證混合使用(如同時提交作廢發票和更正發票);
?后果:構成“提供虛假財會資料”,企業信用評級受損,融資、招投標資格受限制。
?合規操作流程
?錯誤憑證標準化處理流程:
?步驟一:發現錯誤后,經辦人立即聯系出具單位,說明需更正的內容及依據(如合同、物流單);
?步驟二:出具單位按規范更正或重開,并將更正/重開憑證與原憑證一并寄回;
?步驟三:會計人員審核新舊憑證的關聯性,將原憑證標注“作廢”并與新憑證共同存檔。